低钠血症托伐普坦口崩片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发布日期: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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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
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托伐普坦口崩片的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制剂、单次给药、空腹/餐后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1 年龄:18周岁及以上的健康男性和未怀孕非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含临界值) 2 体重:男性需≥50.0kg,女性需≥45.0kg,【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含临界值) 3 筛选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且筛选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者 4 对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自愿参加该试验 5 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并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1 对托伐普坦类药物或其中某种活性成分或辅料有过敏史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属于过敏体质者 2 有吞咽困难者 3 乳糖不耐受(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4 目前正有排尿困难(例如前列腺肥大或排尿疾患)者 5 目前正有疲劳、厌食、右上腹不适、黑尿或黄疸等肝损伤症状者 6 体格检查有黄疸(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7 对口渴不能感知或不能对口渴产生正常反应(大量出汗、进食高盐食物、排尿过多、腹泻脱水后无口渴反应)者 8 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9 有任何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疾病、肌肉骨骼系统等上述系统的慢性或严重疾病者且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0 筛选前7天每日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约250 mL),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石榴或由以上水果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禁止进食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筛选日至试验结束不能禁酒者,或筛选期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mg/100mL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不同意在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者 14 在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组胺受体(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或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环丙沙星、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奥美拉唑等)者 15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托伐普坦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洛伐他汀、地高辛、呋塞米、氢氯噻嗪、华法林、胺碘酮、CYP3A 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伊曲康唑、泰利霉素、沙奎那韦、尼非那韦、利托那韦、奈法唑酮)或CYP3A中效抑制剂(红霉素、氟康唑、阿瑞匹坦、地尔硫卓、维拉帕米)、CYP3A诱导剂(如利福布汀、利福喷汀、巴比妥类药物、苯妥英、卡马西平、贯叶连翘等)、环孢素等P糖蛋白抑制剂、西柚汁等) 16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筛选期药物筛查检测阳性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临床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曾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2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静脉评估不合格者 22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细胞分析、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异常且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3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者或哺乳期妇女 24 病原学检查阳性者 25 研究者认为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26 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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