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贝派度酸片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发布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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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受试制剂贝派度酸片(规格:180 mg)与参比制剂NEXLETOL®(规格:180 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四周期、两序列、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本品适用于治疗需要额外降低LDL-C的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确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成人患者,作为饮食和最大耐受剂量他汀类药物治疗的辅助治疗 1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查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妊娠、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 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 5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 无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淋巴系统、血液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 1 筛查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3 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或烈酒(按40%计)25 mL,或葡萄酒(按10%计)100 mL】; 4 有肌腱疾病或肌腱断裂病史者; 5 有前列腺增生疾病或前列腺增生病史者(仅适用于男性); 6 有痛风病史者; 7 有确诊的肿瘤病史者; 8 有高脂血症病史,或筛选期血脂异常(LDL-C≥4.1mmol/L或TC≥6.2mmol/L或TG≥2.3mmol/L,HDL-C<1.0 mmol/L); 9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食管、胃肠道疾病史者,有影响药物吸收的食管、胃肠手术史; 10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1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耐受标准餐,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和作息安排者; 13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14 筛选期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90 mL/min者,肾小球滤过率计算公式见附录4; 15 在筛选前7天内有肢体疼痛、背痛、腹痛等病史者; 16 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或有各种原因的贫血(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贫血等)和影响血液系统疾病史(如疟疾); 17 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确诊的慢性感染病史者,或在筛选前有确诊/疑似的活动性感染者; 18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 19 在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20 在给药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包括代餐); 21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类)、降血糖药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等】或使用过其他他汀类(辛伐他汀、普伐他汀等)药物及丙磺舒者; 22 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槟榔)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3 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24 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入住前酒精筛查阳性者; 25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和心电图等其他辅助检查; 26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初筛阳性; 27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8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9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30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客服微信:shiyao991 客服微信:shiyao662 邮箱:shiyaozhaom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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